是那种性格,轻描淡写地说着在旁人嘴里听来十分扎耳的一大堆话,却一点儿都不在意周围人也不管周围人心里会有什么样儿的想法。
共情能力低下,没心没肺的人活着真不累。
刚刚才把三个室友骂的狗血淋头,这会连一丝的后怕和罪恶感都没有,兀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,捶捶打打毫不惊慌。
桑渴在听见杨培东曾经想要用球砸自己的时候,眉头不可察地稍皱了一下。
蒋兰说到兴头上,想想也觉得事出有因,有些唏嘘,手指绕绕纸巾:“啊,也是,你当然不会怪他啦,因为每次他都能巧妙地推给姓裴的,毕竟你喜欢裴行端嘛。你啊就是人太傻也没个心眼,姓杨的给你造成的影响都没有裴行端带来的一根汗毛多。”
“还有那帮小兄弟,桑渴。我有时候觉得你好傻,但是你似乎就是不会生气。”
“傻傻的,缺心眼儿呢是。”
蒋兰咕嘟嘟又喝了两口奶茶,余光里忽然看见了桑渴的手机壁纸。
那是一条小狗,跟记忆中有三分眼熟。
她不免又想起来一些往事,突然又伸出手去抓起桑渴的手机,将手机抢过来近距离细细打量上面的这条狗。
七八分像,不过照片里这张跟记忆中的那一条相比显得更年轻更小些。
她指着手机屏,朝桑渴惊讶地问:“这狗还活着?你离开隆城前不久,我还看见杨培东偷偷扒你家窗户看呢。”
“那好像是我最后一次见着这狗。”她若有所思。
“它没这么小吧?”
“我记得那会儿小狗追着他叫唤,我看见他,我看见他…”
蒋兰喝了大半杯奶茶,想打嗝,但是打了一半忍住了。
其实桑渴最开始看见蒋兰的时候,她给在附近打工的杨培东发了消息。
因为他一直想要约她出来吃饭,结果这天遇见了蒋兰,桑渴想着那正好,凑个老同学聚餐。他们三个人从小一起长大,故人们重逢一起吃个饭没什么不好。
因此,这会儿杨培东正正好到了奶茶店的门口。
就在他面带热切笑意跑到桑渴面前的一瞬间——
蒋兰大声说:“我看见他啊,一脚踹在了小狗的肚子上!哈哈!”
生动鲜明的画面感,伴随着轰然发出的爆笑,蒋兰一拳头捶在桌面。
“他像个傻逼,连狗都怕。”
然后...
然后?
“然后你就回来了。”蒋兰说着说着,似是察觉到了什么,将头慢慢偏向侧面。
她正对上刚才话语中那个怕狗的傻逼的人脸。
那个人满心欢喜匆匆前来赴约,还未站定,招呼声就僵在了喉咙管里。
紧接着...是深渊般的寂静。
心跳声和罪恶融合,比那一年十年难遇暴雨下的闷雷还要倥偬。
蒋兰定定看了他一眼,确认他就是那个踹狗的傻逼之后,语气又冷淡下去,冲他翻了一个大白眼。
紧接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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